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温州医科大学生命科学竞赛的通知
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温州医科大学
生命科学竞赛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、团队精神和实践能力,扩大科学视野,提高综合能力,促进生命科学学科教学改革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三届温州医科大学生命科学竞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温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委员会
承办单位:温州医科大学生命科学竞赛基地
二、参赛条件
1.参赛对象:温州医科大学和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、专科在校大学生,每生在校期间仅能参加两届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,且只能一次位列前三(含队长)。
2.参赛队伍:每支参赛队伍由1~2名指导老师和不超过5人的参赛学生组成,指导老师必须是正式在编教师,每位老师指导的参赛队伍数最多不能超过2支,且作为第一指导老师的只能有1支。
三、竞赛要求和规则
1.竞赛要求
学生围绕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任何科学问题,开展自主性设计实验或野外调查工作,让学生了解生命科学的发展,寻找解决生命科学问题的有效方法以及防控措施。旨在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意识、团队精神和实践能力,掌握与生命科学领域有关的调查、监测、检验、检疫、诊断、分析、预防和控制的基本实验技术与方法。各参赛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实验设计,开展实验研究或野外调查,记录实验或调查过程,获得实验或调查结果,形成作品,撰写论文。
2.竞赛规则与网络评分标准
见附件1。
四、竞赛时间
网络报名截止时间:2020年10月31日。其他时间安排参考附件1《关于举办“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(2021)”的通知》。
五、奖项设置
根据我校参赛队伍数设定奖项,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%,二等奖不超过15%,三等奖不超过25%。校赛成绩以省竞赛委员会提供的成绩为准,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评分。
六、报名和缴费
1.指导教师与参赛学生均需在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平台(www.educulsc.com)注册。在平台注册时请按照真实情况填写,成功注册后,即可参加校赛、省赛。
2.省级以上竞赛报名费由温州医科大学生命科学竞赛基地统一缴纳,校赛不另行收费。
七、其他事项
1.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(2021)决赛队伍由第十三届浙江省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中产生。
2.其他未尽事项见附件。
八、联系人
温州医科大学生命科学竞赛基地
何超翔 655327
附件1:关于举办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(2021)的通知final.pdf
温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委员会
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(代章)
2020年10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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